边务收支局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办事。凡边务一切收支各款,统由该局经理,随时详报边务大臣核饬造册,咨部核销。局中薪费即由边务经费项下作正开支。度支农、工、商、矿各事务均在局内,并立边务收支局章程。宣统三年(1911)代理边务大臣傅嵩炑筹措西康建省时改为度支局。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办事。凡边务一切收支各款,统由该局经理,随时详报边务大臣核饬造册,咨部核销。局中薪费即由边务经费项下作正开支。度支农、工、商、矿各事务均在局内,并立边务收支局章程。宣统三年(1911)代理边务大臣傅嵩炑筹措西康建省时改为度支局。
即“仙人”(571页)。
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首领。叶尔羌(今莎车)人。维吾尔族。和卓乌拜都拉长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因不满阿帕克和卓暴政,于叶城、泽浦和英吉沙尔等地发起暴动,迫使其让位于穆罕默德·额敏。旋以穆罕
参见“巴济吉尔伯克”(419页)。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一作朵甘招讨司。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正四品。按明朝贡例入朝贡马及方物,其官员招讨、副招讨,依土官袭替例承袭。
布朗语音译。旧时布朗族氏族公社氏族长的名称。通过民主推举产生。通常由辈份高的长者担任,不世袭。其职责是对内管理分配氏族公有土地,调解纠纷,主持宗教祭祀,教育后代。对外代表本氏族。重大事务需经氏族会议讨
清政府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设立之储粮仓库。有各种不同的名目:“常平仓”,乾隆二十八年(1763)建立,用以平衡粮价,调济市场,为驻防官兵及各厅提供俸米及粮饷,储谷额23000余石;“社仓”,办理
?—1788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色提卜阿勒氐、色提巴勒氐。乌什人。拜城伯克齐里克(齐)子。父死,嗣位,为准噶尔贵族胁徙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定伊犁,请内附。阿睦尔撒纳叛乱后,徙居巴里
寺庙名。又称“噶迥多吉英寺”。地处拉萨河下游南岸的热玛冈村,自拉萨西南行约两公里处。建于赞普赤德松赞(798—815年在位)时。该寺早已破败,唯噶迥寺建寺碑尚保存完好,碑文共藏文57列,字迹清晰,内载
参见“殖边学堂”(2191页)。和“满蒙学堂”(2393页)。
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因有是称。辛亥革命(1911)后,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吉林满族立此制度,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