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德拉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德宏景颇族地区对传统习惯法的称谓。过去景颇族被划分为若干个山官辖区,每个山官辖区内包括数量不等的村寨,设有头人协助山官管理事务,他们没有本民族的成文法,山官及村社头人处理辖区内的各项事宜和维护社会秩序均依据传统的习惯法则,它往往与宗教迷信相结合,群众必须遵守,具有很大的约束力。一些地区随着阶级分化,习惯法也逐渐成了维护富人利益的工具。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德宏景颇族地区对传统习惯法的称谓。过去景颇族被划分为若干个山官辖区,每个山官辖区内包括数量不等的村寨,设有头人协助山官管理事务,他们没有本民族的成文法,山官及村社头人处理辖区内的各项事宜和维护社会秩序均依据传统的习惯法则,它往往与宗教迷信相结合,群众必须遵守,具有很大的约束力。一些地区随着阶级分化,习惯法也逐渐成了维护富人利益的工具。
一种集团与集团或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交换妻子或丈夫的婚姻形式。萌芽于两合氏族外婚制阶段。当时禁止男女在本氏族内互相婚媾,而是甲乙两氏族结成互婚联盟,各以对方氏族之异性为夫妻。此称直接交换婚。由于两个氏族
人类建立在血缘婚基础上的第一个有规范的家庭形式。亦称血缘家族或血缘家族公社。存在于旧石器时代初期至旧石器中期氏族出现之前。每个血缘家庭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婚群体。家庭成员按年龄、辈份划分成
见“钦察汗国”(1668页)。
西夏佛教高级职称。西夏汉文本《杂字》官位部中有载。可出任功德司副使,参与译、校佛经和重大佛事活动。
即“碎奚”(2351页)。
契丹语音译。“通好”、“和好”之意。参见“斡勒”(2314页)。
见“女真学”(146页)。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其先人为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土著。所部宋代称“沙马部”,或作“沙麻部”、“沙骂部”。元、明以来,迭为雄长,清初首领绝嗣,由贵州水西彝族安邦彦后裔入赘继承,又称沙马安家。康熙四
契丹时期佛教建筑。座落在今山西大同西郊佛字湾(崖上刻有2米见方“佛”字)附近。始建于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后经多次重修。现有前后两院。院前有琉璃照壁,上为3条彩龙腾飞,优美华丽。前院置钟、鼓楼,
清代四川境内土司名。蜀汉马岱后裔,先祖于元代世袭邛部州六番招讨使。明洪武八年(1375),置黎州长官司,以马芍德为长官,赐给印信、衣服、绮帛。十一年(1378),升长官司为安抚司,晋马芍德为安抚使。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