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亦马黑
即“爱马克”(1897页)。
即“爱马克”(1897页)。
1821?—1865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又作阿里汗、条列和卓、倭里汗条勒和卓。移居浩罕之维吾尔族和卓后裔,※张格尔弟巴布顶子。道光二十七年(1847),参与卡塔条勒(迈买的明)领导的“七和卓之
?—1840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那拉氏。嘉庆十二年(1807),由举人补国子监助教。历官主事、员外郎、郎中等。道光二年(1822),以刑部司员任内疏防,致候审在押犯自尽,降级留任。四年,以扑救造
?—前515春秋末年吴国国君。吴王余昧之子。周景王十九年(前526),余昧卒,吴国人根据先王寿梦遗言,授余昧之弟季札为君,季札不受,改立他为王。周敬王五年(前515),乘楚平王卒,令其弟率兵伐楚。楚早
哈萨克族三部之一。又称乌拉玉兹、乌拉玉斯(大玉兹)、大帐。 “大帐”或“大玉兹”,实际上势力较其余二部为弱。形成于哈萨克汗国时代。牧地主要分布于吹河、塔拉斯河流域及巴尔喀什湖南岸之七河地区。分辖乌孙、
清代兵制之一。为清政府统治中国的基本武装力量。由满、蒙、汉以及其他各族的※“旗人”组成,故名。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清太祖努尔哈赤以18年来所累编的※牛录,初建为黄、白、红、蓝四旗,四十三年(1
?—1727清代云南威远、镇沅各族反清斗争首领。威远拉祜族。雍正三年和四年(1725、1726)清改威远土州(今景谷)、镇沅土府(今镇沅)为流官,以刘宏度为威沅州同知,后调升镇沅府同知。刘借没收傣族私
参见“长寿天亲可汗”(371页)。
540—599隋朝文臣。又名善住。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拓跋氏)。北魏侍中元叉孙,秘书郎中元稚舒子。少随父至江南。好学,通涉五经,尤明左氏传。及侯景之乱,归于北周。受周武帝优待,为太子宫尹,赐爵江阳县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即“硬杆犁”(2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