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哲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见“亦思马因”(873页)。
?—1213金大臣。本名胡沙,又作忽沙。女真族。完颜氏。颇知孙、吴兵书。初以宗室充符宝祗候,历任中都左警巡副使、殿中侍御史、右警巡使、彰德军节度副使、刑部员外郎、郎中。迁会州、惠州刺史、同知临潢府事、
见“鸢鞮”(1379页)。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洪武七年(1374)置。司治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东北陇木头。其长官陇木人,杨姓。官职世袭。辖玉亭、神溪等12寨。嘉靖间(1522—1566),长官使杨翱随总兵何卿征白草羌有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
藏语音译,意为“代替差”。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差税名。农区离※宗远的※谿卡,不便派人畜出差,以货币代差。支此差户每种一“批”(容量单位)差地的差巴(支差的人),每年需交10两藏银的租,可免除全部※内差。牧
见“合刺旭烈兀”(836页)。
?—1908清末东部蒙古抗垦斗争首领。内蒙古卓索图盟士默特左旗(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蒙古族。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全面推行放垦蒙地。三十年(1904),组织武装,进行抗垦斗争,活动于
见“河源志”(1507页)。
内蒙古地名。一作吉尔曼台,均为蒙古语音译,意为“有鱼”。据蒙文《俺答汗传》载,第三世达赖喇嘛于万历十六年(1588)应察哈尔部及明朝之请,离土默特部前去传教,途经喀喇沁部时,在此圆寂。喀喇沁部的主要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