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辽封爵。开泰五年(1016)五月(一作十月),圣宗弟秦晋国王耶律隆庆次子遂哥受封。
书名。又名《清职贡图》。乾隆十六年(1751)※傅恒奉敕撰。9卷。乾隆谕沿边各督抚将周边少数民族及邻国等,仿其服饰绘图送军机处,二十二年汇齐。除卷1为朝鲜等近邻及世界各国,其他多为我国境内民族或部族:
见“苦夷”(1330页)。
东汉时韩氏、当于氏、呼衍氏、郎氏、栗籍氏五骨都侯的统称。骨都侯为异姓辅政大臣。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南北匈奴分裂后,隶属北匈奴蒲奴单于,后为南匈奴䤈落尸逐鞮单于(又称呼韩邪单于)所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书名。乾隆二十八年(1763),清帝弘历据内归准噶尔人提供资料撰。全文约3000字。载准噶尔部源流、历史沿革以及噶尔丹策零死后诸子争权、达瓦齐和阿睦尔撒纳煽乱、准噶尔24鄂托克、21昂吉的人户数等情况
1599—1649清太宗皇太极皇后。名哲哲。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内蒙古科尔沁贝勒莽古思女。明万历四十三年(1614)四月,由皇太极亲迎至辉发扈尔奇山城,成礼。崇德元年(1636),册封为皇后,正位中
碑名。亦称“泰和题名残石”。泰和六年(1206)金奥屯良弼以汉文题写的饯别石刻,上有卜修洪用女真字刻的跋。汉字题辞为“奥屯良弼自泗上还都,心友饯饮是溪。泰和六年二月十有一日也。”女真字跋译为汉文为“从
见“阿布都鲁素”(1231页)。
见“奶酪”(6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