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历史事件>均田制

均田制

中国封建社会中实行的一种土地制度。它首行于北魏,废止于唐代中叶。北魏初年,由于北方长期战乱,人口流亡,土地荒芜,地籍紊乱,经济破败,税源枯竭,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十月,孝文帝采纳给事中李安世的建议,推行均田制。规定:男子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同良人一样受田;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止四头。所受之田,不准买卖。初受田之男子,另给桑田二十亩,终身不还,可传至子孙,亦不得买卖,但超过二十亩可卖,不足二十亩可买。麻布之乡,另给麻田,男十亩,女五亩, 奴婢相同。新附民户,加给宅地,每三口一亩,奴婢五口一亩。年老及身死,露田则要还归政府。奴婢、牛则随有无以还受。桑田及宅地,均为世业,不在还授之限。受田之后,不得迁徙。分得土地的农户,要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租调。地方官也按级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均田制度,仅仅是把国家掌握的荒地和无主土地按人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这是北魏初年计口授田制在中原地区的推广和发展。北齐、北周、隋、唐均沿用此制,但规定略有变动。如:北齐河清三年(公元564年)规定,男十八岁始受田,一夫受露田八十亩,妇四十亩,丁牛一头受田六十亩, 限四牛。北周规定,一夫一妇授田一百四十亩,未娶之丁授田百亩。隋依北齐之制。唐代均田制则有较大变更,唐令规定:男子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狭乡减半;奴婢不再授田;女子一般不授田,但寡妻妾可受田三十亩;老及笃疾废疾受田四十亩。所授之田,皆以二十亩为永业,余以为口分。对土地买卖的限制,比前代亦有所放宽。另按等级分授官吏永业田、职分田和公廨田。至唐中叶, 因丁口滋长,官无闲田,户籍混乱,不复给授,均田制无形取消。均田制在中国历史上断断续续推行了三百年左右,均田制度并未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一些地区,授田也并未按均田令文严格执行。

猜你喜欢

  • 援朝抗倭战争

    明神宗时中朝人民的联合抗倭战争。万历十八年(公元1590年), 日本关白(丞相)丰臣秀吉战胜其他诸侯,结束战国以来连续百年的分裂局面,统一了日本。万历二十年,丰臣秀吉发动侵朝战争。四月, 十六万日军在

  • 藩镇割据

    唐政府在平定安史之乱后期,任用仆固怀恩为大将。仆固怀恩为养寇固位,表请众多安史降将为本处节度使。安史乱后,唐中央政权力量削弱,不得已而对地方势力姑息迁就,魏博(治今河北大名东北)、成德(治今河北正定)

  • 陈东上书

    北宋末南宋初以太学生为主的群众性请愿斗争。陈东,字少阳,徽宗时入太学。时值宋朝政治极度黑暗腐败,内忧外患交加。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十二月,钦宗继位,陈东率太学生伏阙上书,请诛蔡京、王黼、朱勔、李

  • 鸾台

    官署名。即门下省。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称鸾台,唐中宗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称。参见“门下省”。

  • 祺祥政变

    见“辛酉政变”。

  • 桑弘羊理财

    汉武帝对内兴作,对外征讨,造成了府库空虚,财政危机。出身于洛阳商人家庭的桑弘羊,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以侍中身份参与制订、推行盐铁专卖政策,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桑弘羊

  • 第二次公车上书

    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继第一次公车上书之后,于百日维新前夕再次联合应试举人上书请愿。1898年1月22日(光绪二十四年正月初一日)侵占胶州湾的德军闯入即墨县孔庙,将孔子塑像四肢毁坏,孟子塑象双目

  • 永贞革新

    唐顺宗永贞年间王叔文、王伾等人进行的革新运动。唐代后期,贪官污吏横行,宦官专权,藩镇割据,唐王朝统治岌岌可危。为了拯救唐政府的危机,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统治集团内的一些人相继提出了革新政治的主张。永贞

  • 宋朝

    朝代名。显德七年(公元960年),后周殿前都点检、归德军节度使赵匡胤所建。归德军旧为宋城(今河南商丘南),为赵氏发迹之地,因建国号为宋。共历十八帝,三百二十年。分为北宋、南宋两个阶段。北宋建都于东京(

  • 朝代名。南朝之一。公元420年刘裕建立。因皇室姓刘,亦称刘宋。刘裕在镇压孙恩、卢循起义中,发展了个人势力,并在灭亡南燕、后秦的北伐战争中,提高了个人声望,为其纂权创造了条件。(公元420年),刘裕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