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役
汉代各种劳役的统称,因各种劳役皆由成年男子 (称为“卒”)更迭为之而名。汉制,服役年限自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每人每年在本郡或本县服役一月,称为“卒更” (或“更卒”);此外,每人一生还须服二年兵役,一年在本郡接受军事训练,称为“正卒”;另一年到京师宿卫或到边境戍守,称为“卫士”或“戍卒”。每年在本郡所服一月的“卒更”,可出钱二千雇人替代,称为 “践更”;到京师或边境屯戍者,也可向政府交纳代役钱,按每年戍边三日值三百钱计,称为“更赋”,完成此手续者,称为“过更”。
汉代各种劳役的统称,因各种劳役皆由成年男子 (称为“卒”)更迭为之而名。汉制,服役年限自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每人每年在本郡或本县服役一月,称为“卒更” (或“更卒”);此外,每人一生还须服二年兵役,一年在本郡接受军事训练,称为“正卒”;另一年到京师宿卫或到边境戍守,称为“卫士”或“戍卒”。每年在本郡所服一月的“卒更”,可出钱二千雇人替代,称为 “践更”;到京师或边境屯戍者,也可向政府交纳代役钱,按每年戍边三日值三百钱计,称为“更赋”,完成此手续者,称为“过更”。
周宣王抛弃传统的籍田礼的做法。西周王室的籍田称为千亩。西周历代诸王都在上面举行籍田之礼(参见“籍田礼”)。周宣王好大喜功,不屑于举行这种繁琐的礼制,大臣虢文公谏而不听。旧史多以宣王不籍千亩为周王室不再
西晋时期世家大族荫庇依附人口的制度。司马氏政权为维护世家大族利益,在颁布占田制的同时,还规定了依官品荫庇亲属和荫庇衣食客、佃客的制度。官吏依品阶的高低,可荫庇亲属,多者九族,少则三世。荫庇佃客,第一、
鸦片战争中的一次战役。1841年9月26日(道光二十一年八月十二日)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率军进犯定海。总兵葛云飞、郑国鸿、王锡朋率五千士兵英勇抵抗,英舰二十九艘围攻六昼夜,清军浴血苦战,三总兵先后壮烈牺
唐代地方军政机构。魏晋以后,曾设“都督诸州军事”之职,总揽所辖区域军政民政。北周至隋,改称“总管”。唐代恢复都督名称,并设都督府。都督府分大都督府、中都督府、下都督府三类。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唐改
明神宗时张居正对赋役制度的改革。“鞭”或作“编”、“边”。简称“条编法”。明代自宣德以来,不断改革赋役制度,嘉靖、隆庆两朝,海瑞、庞尚鹏、王宗沐等在浙江、应天(今江苏南京)、江西局部地区曾实行一条鞭法
春秋后期周王室内部争夺王权的一场战乱。周景王在位期间,宠爱庶出的王子朝,因太子早死,欲立子朝为后。公元前520年,景王死,周贵族单氏、刘氏拥立嫡出的王子猛即位,是为悼王。子朝依靠旧官和工官中丢掉官职的
北魏末年的一次人民起义。北魏初都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为拱卫首都, 防御柔然,在北境建置了许多军镇。其中的沃野(今内蒙古五原东北)、怀朔(今内蒙古固阳西南)、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抚冥(今内蒙古
唐末黄巢义军击败唐军的著名战役。广明元年(公元880年)四月,转战于长江下游地区的黄巢将北渡长江,进攻淮南。时唐诸道行营都统、淮南节度使高骈拥重兵屯驻扬州,与起义军对峙。高骈为阻止农民军北进,派骁将张
鸦片战争中的一次著名战役。1842年7月(道光二十二年六月)英军逼近镇江,清参赞大臣齐慎和湖北提督刘允孝率军防守城外,副都统海龄(满族)率驻防旗兵千人及绿营兵六百人据守城内。7月21日(六月十四日)在
官名。西汉武帝时,为加强对地方的统治,把全国分为十三部(州),部(州)设刺史。刺史只是监察官吏,没有固定驻地,官阶低于郡守,秩六百石。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官秩上升为二千石,汉哀帝时复称刺史,后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