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十四卷。清吕世宜(生卒年不详)撰。世宜字西村,福建同安人。举人。卷首有咸丰三年(1853)吕氏自序及其门人陈棨仁、林维源两序。是编取《说文》九千字中有重文者、或体者、经典异文者、篆隶省变者、假借者、通
一卷(石经汇函本)。清王昶(1725-1806)撰。昶字述庵,江苏青浦(今属上海市)人。乾隆甲戌进士,官刑部侍郎,著有《春融堂集》、《金石萃编》等。此书本是《金石萃编》中蜀毛诗石经残本跋尾,后从《萃编
一卷。杨士奇撰。杨士奇(见《代言录》)。《奏对录》是士奇在正统初年,负责内阁事务时所上奏疏,共包括十九篇,其疏多关系军国大计,后收入《东里别集》,也有单行本刊行。
二卷。明周宗建撰。宗建字季侯,吴江(今属江苏)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巡按湖广,为魏忠贤所害。崇祯初年追赠太仆寺卿,谥忠毅。此书乃其知武康县事时与诸生讲论的记录。宗
一百零八卷。明刘仲达(生卒年不详)撰。刘仲达字九逵。本书分二十四类,类下又分子目二百六十。事实词章,相杂而载。所引内容都注明出处,便于阅读参考。但大多亦是转引自其他类书。书的卷首题汤宾尹删定。但是在李
一百三十三卷。清端方(1861-1911)撰。端方,字午桥,号匋斋,托忒克氏。满洲正白旗人。光绪举人,授工部主事,后升为山东按察使。戊戌变法得光绪帝信任,督办农工商局。以后得荣禄保护和慈禧信任,变法失
五卷。清倪璐辑,戈涛、刘乾用二人参与鉴定。倪璐字玉华,汉阜人。书前有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戈氏序和二十五年(1760年)刘氏序,次为凡例,包括“读诗韵法”、“识字法”、“分九音法”、“分清浊歌”等
十四卷。宋蔡模(生卒年及仕履均不详)撰。蔡模字仲觉,号觉轩,建安(今福建建瓯)人。赵顺孙《四书纂疏》载蔡模所著有《大学演说》、《论语集疏》、《孟子集疏》,前两书已亡佚。该书备列朱熹《孟子集注》原文而发
四卷。清李调元(1734-?)撰。调原字羹堂、赞庵、鹤州、号雨村、童山蠢翁,绵州(今四川绵阳)人。乾隆进士,历任广东学政,直隶通永道,曾因得罪权臣和坤,充军伊犁。聪敏好学,自经史百家以及稗官野乘,靡不
一卷。清陈诗庭(生卒年不详)撰。诗庭字画生,号妙士,嘉定(今上海市)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授知县,不就。是书于《说文》不可解说之处,则引群书以求确解。如“莍茮徽实,裹如表”者,“裹如表”不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