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总要
五卷。明吴元满撰。参见《六书正义》。此书与其《六书正义》一样,也分数位、天文、地理、人伦、身体、饮食、衣服、宫室、器用、鸟兽、虫鱼、草木12门,因袭戴侗、杨桓的说法极力发挥之。所分部首,皆以象形为主,谓之“正生”,而指事、会意以下,则有“正生”、“变生”、“兼生”之别。其字皆以柳叶篆书写,不取小篆;而所谓古文,大抵出于杜撰。注释往往自相矛盾,所引经传诸文率以意改,殊无足观。《四库提要》据江苏巡抚采进本著录于《存目》中。
五卷。明吴元满撰。参见《六书正义》。此书与其《六书正义》一样,也分数位、天文、地理、人伦、身体、饮食、衣服、宫室、器用、鸟兽、虫鱼、草木12门,因袭戴侗、杨桓的说法极力发挥之。所分部首,皆以象形为主,谓之“正生”,而指事、会意以下,则有“正生”、“变生”、“兼生”之别。其字皆以柳叶篆书写,不取小篆;而所谓古文,大抵出于杜撰。注释往往自相矛盾,所引经传诸文率以意改,殊无足观。《四库提要》据江苏巡抚采进本著录于《存目》中。
十二卷六十回。不题撰人,从书前序署印“吉衣主人”,可推知作者为袁于令。袁于令(1599-1674)一名韫玉,又名晋,字令昭,号于鹏、箨庵、白宾、凫公、吉衣主人、剑啸主人、幔亭仙史等。江苏吴县人,明末贡
四卷。词一卷。《文钞》一卷。清仪克中(1794-1835)撰。仪克中,字墨农,又字协一,原籍山西太平(今山西寿阳)人,后居广东番禺县。道光十五年(1835)举人。少时聪颖,顷刻能作数千言,又能在方寸纸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一卷。清李衷灿(详见《拳拳录》)撰。本书摘录宋明理学家周敦颐、程颢、陆九渊、朱熹、王守仁五子及清代孙奇逢、魏裔介、成性等人的学说,其宗旨在于抑制程朱学派,推崇陆王学派的“知行合一”的“致良知”说。书后
撰者不详。系明代话本小说四种,初为散本单篇,分别为《张生彩鸾灯传》、《苏长公章台柳传》、《孔淑芳双鱼扇坠传》、《冯伯玉风月相思小说》,其中仅《张生彩鸾灯传》卷首标明“熊龙峰刊行”字样,其余三种只能从版
一卷。宋陈仁玉撰。陈仁玉,字碧栖,台州仙居(今浙江仙居县)人。生卒年不详。仁玉进士及第,开庆年间曾任礼部郎中,浙东提刑,入直敷文阁。其著作有《菌谱》。是书前有淳祐乙巳(1245)秋九月自序一篇。正文备
十四卷。容庚撰。参见《金文编》。此编专收秦汉金文,体例与《金文编》大体相同。1924年,容氏曾拟以殷周金文为上编,秦汉金文为下编刊出。但下编仅得五百余字,重一千一百余字,采摭未富,故未印行,便将殷周金
①四卷,清马仲骏纂修。马仲骏,字澹庵,河南宜阳人,举人,官江夏知县。江夏县志,明万历以前无可考。万历十九年(1591)知县颜文选延邑人郭正域始修,其志不传。清康熙十二年(1673),命直省各修通志,省
二十二卷。清陆师纂修。陆师,字麟度,浙江归安(今浙江吴兴县)人。康熙四十年进士,授知河南新安县,五十六年补知仪征县,后迁至广西道御使,六十一年卒。著有《巢云书屋》、《采碧山堂》、《玉屏山樵》等集。陆氏
二卷。清刘名誉编辑。刘名誉,广西桂林人。《越事备考》一书主要记载中法战争的情况,该书共十三卷,六册。其中包括谕旨一卷、奏议三卷、刍言六卷、案略二卷及愚说一卷,皆根据当时的官府邸钞及报纸等史料编写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