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续纂处分则例
四卷。书为道光九年(1829)后修成,前有兵部奏疏,其卷一、卷二为八旗则例、卷三、卷四为绿营则例。是书反映了道光时代许多方面的社会现实,如卷一中的拿获邪教、邻境盟党人犯,卷三中的革兵为匪,兵丁结伙抢夺犯人、殴打官吏,卷四中铁铺奸商诓骗银两、粮船水手纠众残杀,等等均可见当时风气。有清末刊本。
四卷。书为道光九年(1829)后修成,前有兵部奏疏,其卷一、卷二为八旗则例、卷三、卷四为绿营则例。是书反映了道光时代许多方面的社会现实,如卷一中的拿获邪教、邻境盟党人犯,卷三中的革兵为匪,兵丁结伙抢夺犯人、殴打官吏,卷四中铁铺奸商诓骗银两、粮船水手纠众残杀,等等均可见当时风气。有清末刊本。
二卷。唐康骈撰,生卒年不详。《唐摭言》作唐骈,《新唐书志》及《宋史志》均作康骈。康骈字驾言,池阳(今安徽贵池)人,乾符四年登进士第,官至崇文馆校书郎。此书成于唐乾宁二年。全书凡四十条,其中多记天宝以来
二十四卷。清戚学标(1742-1825)撰。学标字翰芳,号鹤泉,浙江太平(今温岭县)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进士,官河南涉县知县。此书的体例是:以六百四十六母统《说文》所收字。其不为母亦不为子之字
十卷。唐魏征(580-643)等人奉敕撰。征字玄成,杰出的政治家、史学家。曾任谏议大夫、秘书监等职,参与主持编写史书和类书,成就卓著。《群书治要》五十卷,书成于贞观五年(631)。辑录经史诸子有关治国
四卷。明张以宁(1301-1370)撰。张以宁,字志道,福建古田人。人称翠屏先生。元泰定中举进士,初授黄岩判官,后进六合尹,坐事免官,滞留江、淮10年。元末征为国子助教,累至翰林院学士,知制诰。洪武二
四卷。清郭志正(1860-1901)撰。郭志正,字体吾,号直夫,湖南长沙人。光绪间诸生。此集凡四卷。第一卷为说经之文。第二卷为史论及书后、墓表、墓志之属。第三卷为骈体文。第四卷则古今体诗。郭志正是当时
九十一卷,补遗十二卷,首一卷。明茅坤编辑。茅坤(1512-1601年),字顺甫,号鹿门,归安(今浙江省湖州市)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善古文,著有《白华楼藏稿》、《玉芝山房稿》等,生平事迹详
十卷。无撰者姓名。据书前作者自序所述,称自己因遇楼敬先生,得其所传“阴阳书”三本,并称其书用之甚验,直指休咎之理,出生入死遁甲之法,乾兑坎离迁宅之方,辨年月日加临运式。作者还自称因暇日述斯文五十四章,
无名氏撰。按投时之书最易散失。明代大统历流传至今者,北平孔德学校藏有《万历二十三年岁次甲午大统历》、《万历四十七年岁次己未大统历》、丹徒丁氏藏有《弘光大统历》、杨风苞《南疆逸史》跋著录有《东武四先历》
即《鸳鸯针》之一二卷。见《鸳鸯针》。
二卷。清杨长年(1811-1894)撰。杨长年,字朴庵,江苏江宁(今南京)人。同治九年(1870)考中举人,时年已六十,部选武进县都谕,未赴任。同治十年(1871)参加会试,不第。返省主持上海敬业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