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百将传》。
一卷。撰者不详。此书为清林则徐(1785-1850)传记。则徐字少穆,福建侯官(今福州)人。嘉庆十六年(1811年)进士。历任江苏、陕西按察使,河南、湖北、江宁布政使,东河河道总督,江苏巡抚,湖广总督
二十二卷,清李光昭修,周琰纂。李光昭,字潜严,浙江山阴县人。由监生任武清县丞,乾隆八年(1734)任东安知县。周琰,字西序,浙江萧山县人。东安县志创于明嘉靖年间,后屡修之。乾隆十四年(1749),知县
二卷。清江永(1681-1762)撰。江永字慎修,安徽婺源(今属江西)人。一生著录甚多,有《周礼疑义举要》等书。是书上卷首论蔡元定的律书,次论五声、黄钟之宫、黄钟之长、黄钟之积、十二律、三分损益、二变
二卷。清王念孙(1744-1832)撰。念孙字怀祖,号石臞,江苏高邮人。乾隆进士,官至永定河道。王氏为清代著名音韵训诂学家,探究古书文义,以形、音、义互相推求,多有创见。著有《广雅疏证》、《读书杂志》
见《陆子》。
二卷。清王鸣盛(详见《尚书后案》)撰。在《西庄始存稿》中,卷十九至卷二十为《洪范后案》,即《尚书后案》的卷十二。此书一为初稿,一为定本,二者之间略有不同,相对来说初稿较简略而定本稍详细。但是此稿论《河
一卷。清万中立辑。中立字梅崖。家藏金石拓本极多。此书就是以其家藏之宋拓汉熹平石经残字二种,附以翁方纲模刻之本影印而成的。中立於光绪二十三年(1897)得黄易小蓬莱阁所藏汉熹平石经遗字拓本,后一年又得孙
十二卷。唐沈亚之(781-832)撰。沈亚之,字下贤,吴兴(浙江湖州)人,元和十年(815)举进士,文学家,官至福建团练副使、历殿中侍御史、内供奉、栎阳令,登直言极谏科,参与平定李同捷判乱。乱平后遭嫉
八卷。明张恺纂修。张恺,字元之,锡山(今无锡县)人。明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历任兵部主事、刑部主事、顺德府通判、东平知州、福建都转运使。著有《碧山吟社记》等。郡志始于宋教授邹补之,太守史能之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