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法续增备考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二十卷。明陈鹤(?-1560)撰。陈鹤,字鸣野,一作鸣轩,号海樵生,山阴(今浙江绍兴市)人,嘉靖四年(1525)举人,官至百户。陈鹤少年时,已知好古,买奇帙名贴,穷书夜诵览。袭荫绍兴卫百户,非其素志,
六卷。清蒋湘南(1795-1860?)撰。蒋湘南字子潇,河南固始人。道光五年(1825),督学使者吴巢松拔之于诸生中,目为中州第一人。翌年,入京都应朝考,此后数次应礼部试皆不第。直至二十一年(1841
一卷。清钱熙祚(生卒年不详)撰。熙祚有《吴兴志校勘记》,已著录。熙祚既刊行《鬻子》,又据《道藏》本及《意林》、《群书治要》、《北堂书抄》、《文选注》、《艺文类聚》、《太平御览》、《驿中》、《汉书·艺文
一卷。宋楼钥撰。楼钥字大防,鄞(今浙江鄞县)人,隆兴进士,官至中书舍人,卒谥宣献。楼氏通经贯史,文辞精博。据自序,此书作于嘉泰二年(1202),系为校勘陈旸《乐书》而作。《乐书》二百卷,内容宏富,刊于
见《玉娇梨》。
二十八卷。清张其焕撰。其焕字柏龄,湖南长沙人。生平及事迹均无考。是编体例严谨有序。征引浩博有据。诗文之下,首列辑诂一门以训诂名物。次列汇说,广泛采录旧说以疏解诗意。再列微辞,从字面文义入手推求古人之微
十二卷。清周大枢撰。周大枢字元木,号存吾,山阴人。乾隆十七年(1752)举人,官任平湖县教谕。此编论天地之数,认为与大衍相符,一定是汉儒递相传授而到郑康成。因此古来说易并无先天八卦,故不取邵子所传图位
二卷。清庄存与撰。存与字方耕,江苏武进人,乾隆十年(1745)一甲二名进士,授编修,官至礼部侍郎。博览群书,贯通六经,著有《彖传论》、《尚书既见》、《书说》及《春秋正辞》等。《乐说》凡上、下二卷,首先
一卷。撰者不详。内容皆述晋国公丁谓所谈当代故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认为此书出于洪州潘延之家,疑为是潘延之所作,而潘又是丁谓的外甥。今考其书,所述史实,颠倒事非,有悖公论之处颇多,未必是潘延之所为。此
十二卷,清谢钟龄等修,朱秀等纂。谢钟龄,福建建宁(今福建建瓯)人,雍正二年(1724)进士,乾隆九年(1744)任横州知州。朱秀,字蕊春,与谢钟龄同乡。此志为乾隆知州谢钟龄纂修,取前人陆公志稿,朱秀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