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卷。清陈还修,陈阿平纂。陈还,满洲正白旗人,康熙四十年(1701)任开平知县。康熙十二年(1673),县令薛璧与邑人甄芑等,始修县志,草创未备,未能成书。二十七年(1688)特诏修《一统志》,四
见《航澥遗闻》。
十卷。明蔡国珍(1528-1611)撰。蔡国珍,字汝聘,江西奉新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进士。官至吏部尚书。谥恭靖。事迹具《明史》本传。是集乃其从曾孙尚才所编。凡十卷。诗四卷,文六卷。诗皆近体,据
四十八卷,首一卷,末一卷,民国余谊密修,徐乃昌纂。余谊密,民国二年(1913)知南陵县事。徐乃昌,字积余,邑人,著有《安徽通志稿金石古物考》、《南陵建置沿革表》等。南陵,汉春谷县地。宋淳熙间,有《春谷
七卷。旧本题明李日华(生卒年不详)撰。李日华著有《梅虚先生别录》。旧说本书所列姓氏,依《百家新笺》。《百家新笺》为黄周星所编,以“朱王万寿”为首句。黄周星崇祯十三年进士。《百家新笺》后有自跋,称书成于
二十卷。清毛际可(1633-1708)撰。毛际可生平详见《安序堂文抄》辞目。此集刻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为淳安方婺如所重新辑录。毛际可擅长散文,与毛奇龄、毛先舒合称“三毛”。虽学问不及毛奇龄渊博
不分卷。明焦玉撰。焦玉无史传,始末不详。此书序题明永乐十年(1412),然书中杂有其后的内容,为后人所增益,亦未为可知。此书分总论、火器、火药三部分。总论论述火攻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大略言应利用地形、气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
三卷。清任启运撰。作者详见“宫室考”条。是编以《仪礼》中特性、少牢、馈食皆七礼为据,又采其他传记中王礼之说加以推演。不得于经,则求诸注疏以补之,共五篇。一曰祭统,二曰去蠲,三曰朝践,四曰正祭,五曰绎祭
六卷。补录 一卷。清黄丕烈撰。黄丕烈(1762-1825),字绍武,号荛圃,晚号复翁。他曾购置宋本百余种,故将藏书楼命名为“百宋一廛”,自号“佞宋主人”,又号求古居士,“士礼居”为其室号,江苏长洲(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