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明潘恩撰。生卒年不详。潘恩字子仁,上海人。嘉靖二年(1523年)进士。官至左都御史。谥恭定。事迹附见明史周延传。此集为诸生聂叔颐所编。包括赋诗五卷,策、表、笺、序、碑、记四卷,说、对、赞、志铭
四十卷。明邹迪光撰。迪光字彦吉,江苏无锡人,万历进士,官至湖广提学副使。(生平详见《郁仪楼集》条)。是集前有万历三十三年(1608)自序,称:“自《郁仪楼集》出后,更四载而得诗千七十六首,文一百十九首
一卷。吴梅(1884-1939)撰。吴梅,字瞿安,一字灵,晚号霜崖。江苏长洲(今苏州)人。早年屡试不中,转而致力于诗、古文、词及古乐曲。先后在东吴大学、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山大学、光华大学、中央大学
不分卷。清张凯嵩(生卒年不详)编。凯嵩字云卿,湖北江夏(今武昌)人。道光二十五年(1845)进士,历任广西巡抚,云贵总督,卒赠太子太保,谥文毅。此乃以梁周兴嗣所用千字重编的四言韵语,颂扬两广总督劳崇光
二十二卷,清边其晋修,胡毓璿编纂。边其晋,河南人,道光十二年(1832)副榜,曾任河南登封县教谕、广东署和平县事、英德县知县,同治三年(1864)任藤县知县。胡毓璿,广西藤县人,咸丰二年(1852)、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
一百二十卷。范晔(398-446)、司马彪撰。范晔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县)人。他“少好学,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沈约《宋书·范晔传》)。是个学识渊博,有才华,有成就
一卷。清宋荦(详见《沧浪小志》)撰。《怪石赞》是宋氏任黄州通判时,广收怪石,得其佳好者十六品,各为命名、记其状貌,并系以赞语,撰为此书。此书成于康熙四年。是书中十六品怪石的命名分别为:一是宜春胜;一是
一卷。清毕沅(1730-1797)撰。毕沅,字纕蘅,一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镇洋(今江苏大仓)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一甲一名进士,官至湖广总督,好著书;经史小学、金石地理之学无所不通,尝谓经义当
①四十二卷,补一卷,图一卷,清刘作霖修,杨廷耀纂。刘作霖,字慰三,直隶武清(今属天津)人,举人,官郧阳知府。杨廷耀,字彤华,奉天海城(辽宁海城)人,贡士,继刘作霖任知府。府志,明嘉靖间,巡抚叶昭纂《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