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诗阐
三十三卷。清卢元昌撰。卢生卒年及事迹详见《左传分国纂略》。是书成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前有自序,称杜诗有因注而显者,有因注反晦者。一晦于训诂之太杂。一晦于讲解之太凿。一晦于援引之太繁。反是者,又为肤浅凡庸之词。其持论甚当。然其注如四书讲章,其评亦如时文批语。说诗不当如是,说杜诗尤不当如是。《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三十三卷。清卢元昌撰。卢生卒年及事迹详见《左传分国纂略》。是书成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前有自序,称杜诗有因注而显者,有因注反晦者。一晦于训诂之太杂。一晦于讲解之太凿。一晦于援引之太繁。反是者,又为肤浅凡庸之词。其持论甚当。然其注如四书讲章,其评亦如时文批语。说诗不当如是,说杜诗尤不当如是。《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一卷。清郑旭旦辑。郑旭旦之生卒年月、籍贯仕履及主要著述均不详。此集共收辑流行于浙江地区的儿歌四十八首,内容比较健康,句法短俏,节奏明快,通俗流畅、天真活泼,有不少篇幅反映了当时当地的一些民间风俗习惯。
见《皇明开运英武传》。
二卷。未题撰者姓名。此书就《周礼》经文,仿照历代正史诸志及通考的写法,和类书的体制,分门别类载录。上卷为《天文》、《地志》、《君后》、《官府》、《封建》、《朝聘》、《祭祀》、《礼乐》、《典籍》、《财用
二卷。清郭程先撰。郭程先字雪斋,河南辉县人。咸丰十年(1860)进士。历主河间瀛洲书院、涉县清漳书院、山左清阳书院、平山天柱书院讲席。此书为义理派易学著作。以讲授义理为主,从不对经文进行逐章逐句注释。
十六卷。卢翰撰。卢翰字子羽,颍州(今安徽阜阳)人,明嘉靖甲午(1534年)举人,官衮州府推官,著有《易经中说》四十四卷、《签易》(又名《中庵签易》)一卷。该书有自序,称其因见家塾有《事亲》一书,因广而
四卷。清唐才常(1867-1900)撰。唐才常字佛尘。湖南浏阳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拔贡,曾任湖南巡抚陈宝箴创办的时务学堂分教习。1900年哥老会运动兴起时,唐才常积极参与,谋划起兵,被捕入狱,
一百零五卷。清汪士汉(生卒年不详)编。汪士汉字隐侯,一生喜读书,多有著述。《秘书二十一种》是汪士汉的一部杂编之作。此书汇辑先秦、汉魏六朝、唐宋名著二十一种,称为秘书者,为当时罕见之籍。江永序云:隐侯汪
一卷。清朱纲(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朱纲字子骢。历城(今山东济南市。一作高唐)人。由贡生捐授兵部主事,官至福建巡抚,卒谥勤恪。纲与兄缃、绛皆学诗于王士祯,本集为王士祯所评定。诗颇清浅。有清初刻本。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无卷数。清宋邦绥撰。宋邦绥字逸才,号况梅,长洲人。乾隆二年(1737)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此编采用《注疏》本。其凡例说“专为课子而成”,所以用行文体为讲书,使孺子易于记诵。又说“是书专奉朱注”,自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