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卷。明李攀龙(1514-1570)编。李攀龙字于麟,号沧溟,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刑部主事,累官至河南按察使。主张“文必西汉,诗必盛唐”,与王世贞等并称复古派“后七子
六卷。隋代释智撰。智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文疏》辞条。《四教义》即是智所作《维摩诘所说经玄义》之初章。在初章基础上进一步离析广义,作有六万余言,超过原在玄义所述初章份量的三分之二。《四教义》文开七
二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林志茂修,汪金相、胡忠阀纂。林志茂,曾任简阳县知县。汪金相,邑人,胡忠阀,汪金相门人。《简阳县志》民国十六年(1927)铅印本,共二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分为:卷一,天文篇、舆地
一卷。唐段成式撰。成式字柯古,临淄(今山东淄博)人,撰有《酉阳杂俎》等。此书为记觱篥格式之作。此种乐器原出龟兹,以竹为管,以芦为首,类似胡笳,以法角音,因而发声悲凄。唐代李益有诗云:“不知何处吹芦管,
见《平定粤匪纪略》。
九卷。 明臧懋循(1550-1620)撰。臧懋循,字晋叔,号顾渚。浙江长兴人。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官国子监博士。博闻强记,涉猎历代高才逸韵堂与名人命题赋诗;搜辑订伪自诗经至中晚唐诗,编《古诗所
二卷。清周济(1781-1839)撰。周济字保绪,一字介存,号止庵,荆溪(今江苏宜兴)人。少能属文,常与包世臣议论经世之学。曾研习兵书,兼习击刺骑射。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官淮安府学教授。因与知
一卷。清汪荆(1794-?)自撰。荆字松樵,山东陵县人。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举人,历官高陵、宁陕、长武、山阳等县知县。此编分年系事,记至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记家事、读书、历官等事,每事系
八篇。马宗霍撰。马宗霍(1897-1976)名承堃,以字行,湖南衡阳人。师事章太炎,历任交通大学、湖南大学等校教授。精文字音韵之学。尚著《文字学发凡》、《中国经学史》、《说文解字引经考》、《说文解字引
二十二卷。明陈继儒撰。陈继儒生平事迹见《邵康节外纪》条。《逸民史》一书杂采自周至元代史传和郡志中的隐逸之士的事迹,编为二十卷。因为《元史》的《隐逸传》太过粗略,故作者又搜取能见到的志铭之类,辑为《元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