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卷。西汉京房(前77-前37)撰。京房字君明,东郡顿丘(今河南清丰西南)人。京房本姓李,推律自定为京氏。早年受《易》于焦延寿,汉元帝时以言灾异得幸,后为石显等所嫉,出为魏郡太守,卒以谮诛。京房是汉《
五卷。明甘雨撰、陈士元注。甘雨字子开,永新(今江西永新县)人。万历五年(1577年)进士,由翰林院检讨,谪德安府推官,迁南京刑部郎中。是书博采经史子诗赋中通叶之字,详注出典,依今韵一百六部分隶之,并注
一卷。清刘道明订。道明字仁宝,江苏如皋(今江苏如皋)人。是书大旨调停阳明古本与朱子改本之间。如谓《古本格物传》的或有或无,不必深辨。而朱子所补,必当增入。因宋明以来禅教大行深溺人心,若不表章格致之旨,
见《皇明开运英武传》。
一卷。清魏繇(生卒年未详。)撰。魏繇有《泳经堂丛书》。此编共文二十六篇。《书鲒埼亭后》一篇,谓方苞撰《万季野墓表》并未叙季野卒于浙东,驳全祖望之误说,颇为明核。又书《曾文正公逸事》、《蒋鹿潭别传》二篇
见《真灵位业图》。
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合注戒本》作于唐贞观八年(634),为一卷本。永徽二年(651)重修后成二卷本。道宣不偏执师传,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每戒立目,以示纲领,各
见《昨非斋日录》。
一卷。撰者不详。清吴琠,山西沁州(今沁水)人,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进士,官至刑部尚书,卒谥文端。该书即记文端崇祀事宜。现有康熙刊本。
十二卷。清江永(详见《四书典林》)撰。是书分帝王、古贤、圣贤、诸侯、大夫、杂人、列女各部,凡二百余人,大旨为举业而作,但跟坊行诸本迥然有别。向来援引错谬,江永都一一为之订正删削,其中尤其重要者,如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