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洞规条目
二十卷。清代王澍(1668-1743)撰。王澍见《禹贡谱》条。全书以朱熹《白鹿洞规》为纲,并分类分条进行论述,论述中引用了许多儒家经典著述及史部著作中的内容,是一部系统研究朱熹《白鹿洞规》的书。
二十卷。清代王澍(1668-1743)撰。王澍见《禹贡谱》条。全书以朱熹《白鹿洞规》为纲,并分类分条进行论述,论述中引用了许多儒家经典著述及史部著作中的内容,是一部系统研究朱熹《白鹿洞规》的书。
一卷。清方东树(1772-1851)撰。方东树字植之,安徽桐城人,诸生。东树幼承家范,后从姚鼐学古文,四十以后不欲以诗文名世,专研义理,著有《汉学商兑》,以攻考据家之失。此书所考分陶渊明世系、不仕异代
八卷,首一卷,清李约修,皇甫如森纂。李约,平定人,曾任慈利县知县。皇甫如森,邑人,拔贡。慈利置县始于秦,始曰慈姑,隋改慈利,迄无更易。县志自明以来,除万历元年(1573)陈光前志外,佚无传。清康熙年间
①十二卷,清李馨修,吴泰纂。李馨,字兰若,陕西狄道人,贡生,康熙初官景陵知县。吴泰,字梅里,号岳宗,景陵县人,库生。景陵县志由宋浙江嘉定人林英发创修,其后有弘治志、嘉靖志、天启志,俱佚。康熙初年,李馨
一百零五卷。清汪士汉(生卒年不详)编。汪士汉字隐侯,一生喜读书,多有著述。《秘书二十一种》是汪士汉的一部杂编之作。此书汇辑先秦、汉魏六朝、唐宋名著二十一种,称为秘书者,为当时罕见之籍。江永序云:隐侯汪
三十卷。唐代僧人道宣(596-667)撰。道宣是法名,其俗姓钱。原籍吴兴(今浙江省湖州市)人,另有人认为他是丹徒(今属江苏)人,或长城(治所在今浙江省长兴)人。曾为长安西明寺上座,参与玄奘译场,负责文
二十四卷。明黄佐(见《翰林记》)撰。黄佐著有《泰泉乡礼》、《翰林记》,已著录。本书为作者任南京国子监祭酒时所作,专记明朝南京国子监的建制、设官、职掌,以及在监学生的分类、学业、学规、授官等各方面的情况
二卷。清檀萃(1725-1801)撰。檀萃字默斋,望江(今安徽省西南部)人,乾隆辛巳(1761年)进士,曾任云南禄劝知县。《清国史文苑传》和《安徽通志》均不载檀萃著录此书。此书的旧抄本,首署檀氏《仪礼
一卷。清华长卿辑,并作集注。此书名“补阙”,是指补《泰誓》。卷首有华长卿自序。在自序中,华长卿说:“(汉)武帝时,民有得《泰誓》者,献之,合于伏生之书,并列于学官。今世所谓古文者,乃梅赜之伪书,非孔壁
一卷。宋陈仁玉撰。陈仁玉,字碧栖,台州仙居(今浙江仙居县)人。生卒年不详。仁玉进士及第,开庆年间曾任礼部郎中,浙东提刑,入直敷文阁。其著作有《菌谱》。是书前有淳祐乙巳(1245)秋九月自序一篇。正文备
二卷。清朱(生卒年不详)撰。朱,字素臣,又字笙庵,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生活于明末清初。与朱佐朝齐名,时称二朱,或以为兄弟。二人皆为与李玉同时的戏曲名家。朱著有《十五贯》、《秦楼月》、《锦衣归》、《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