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忠录
①七卷。明末清初郝明龙(生卒年不详)编撰。该书记其父郝景春殉难湖北房县经过。景春字和满,江苏江都人,万历四十年(1612年)举人。知房县时,县城为张献忠攻陷,景春被捕,不屈而死,其子鸣鸾同遇害。事迹载于《明史》。现有道光十八年(1838年)刊本。② 一卷。编者不详。该书记王肇谦事实。肇谦字益之,直隶深泽(今河北深县)人,道光举人。官至漳州府知府,因统领军务,积劳病故。该书录上议、督抚原奏及其用臣所撰行略。现有同治十二年(1873年)刊本。
①七卷。明末清初郝明龙(生卒年不详)编撰。该书记其父郝景春殉难湖北房县经过。景春字和满,江苏江都人,万历四十年(1612年)举人。知房县时,县城为张献忠攻陷,景春被捕,不屈而死,其子鸣鸾同遇害。事迹载于《明史》。现有道光十八年(1838年)刊本。② 一卷。编者不详。该书记王肇谦事实。肇谦字益之,直隶深泽(今河北深县)人,道光举人。官至漳州府知府,因统领军务,积劳病故。该书录上议、督抚原奏及其用臣所撰行略。现有同治十二年(1873年)刊本。
不分卷。清卢文弨撰。是书为群书拾补之二十一种,取《永乐大典》中所载《盐铁论》及涂祯刑本,以校张之象本,因考知书中古字皆张所改。如“防”作“坊”,“脤”作“振”,“策”作“册”之类,皆非其旧,其例以所正
十二卷。清吴祖修(约1671年前后在世)撰。吴祖修,字慎思。江苏吴江人。本集是其子吴大庚编纂,后有大庚跋。称祖修在时,曾版行五七言古诗,已而悔之,谓诗当以编年为次,不当分体。今所编诗十二卷,其本出自祖
二卷。清姚德耀撰,姚德耀,字景孟,安徽桐城人。清代诗人。是清代文学家、文学批评家、古文家姚鼐之姑母。为山东通判马书香之妻。此书刊入道光十四年(1844)嫏嬛别馆《国朝闺阁诗钞》第三集中,共收诗十首。
一卷。清毛先舒(1620-1688)撰。毛先舒字稚黄,一名骙,字驰黄,钱塘(浙江杭州)人。毛先舒曾撰《南曲正韵》一书,凡入声俱单押,不杂平、上、去三声。后复著此卷,谓南曲入声俱可作平、上、去押。并在卷
八十卷。清何秋涛撰。何秋涛(1824-1862)字愿船,福建光泽人。道光年间考取进士,授刑部主事,曾主讲于保企莲池书院。何秋涛关切时政,尤重边疆史地研究,曾撰写《北徽汇编》记述上自汉晋下迄道光时期,蒙
四卷。明何良臣撰。良臣字际明,又字惟圣,浙江余姚人(余姚明清属绍兴府,故《四库提要》又谓之会稽人)。生卒年不详,据此书前后序及跋皆题万历己丑、辛卯年(万历十七、十九年即1589年、1591年),可知其
十三集。民国曹炳章辑。该书分类收辑唐代以来医学著作,以明清著作为多。十三集每集一类,有的大类内再小类。第一集医经类、第二集药物类、第三集诊断类、第四集方剂类、第五集通治类、第六集外感病类、第七集内科类
一卷。明杨循吉(1456-1544)撰。循吉事迹见《苏州府纂修识略》条。该书是作者与王仁甫、徐宽、陈章、王弼、侯直、赵宽六人会饮时所作。书中首列联句,后列六人小传,而以自己小传附后。又以会饮盛事的情况
八卷,首一卷。清金元烺、龚定瀛修,夏子锡纂。金元烺,字苕青,浙江嘉善县人。监生,光绪五年(1879)任高邮知州。龚定瀛,湖南湘乡县人,光绪八年任高邮知州。夏子锡,高邮人。同治二年(1863)进士,官翰
一卷。清刘恭冕(详见《何休注训论语述》)撰。恭冕完成其父刘宝楠的《论语正义》(见《论语正义》)是书为《正义》刊后行的续作,为补《正义》之缺。其勼集先儒古谊,参考诸家之说,条举件系,写出留在家中,未及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