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四库百科>酒色财气

酒色财气

四卷。作者不详。本传奇共二十七出,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平反冤狱之事。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雷士春之侄名应元,是道士,图其伯父之财,令人暗杀雷士春后,诬陷高阳为凶手。高阳屈打成招。包拯按临至江西,访知其情,以应元抵罪,释放了高阳。第九出至第十四出为色案,写扬州人柳衣至江州经商,艳羡缝衣匠之妻江氏的美色,希望一会,其夫得利应允。不料江氏被皮匠杀死,缝衣匠告柳衣于官府。而柳衣当夜为其父所阻,并未出屋。包拯至江州昭雪了冤狱。第十五出至第二十出为财案,写南康人贺金兰遗失一箧金,梦中有人告其失金在四圣庙旁。村民单大、赵三拾其失金,单大杀死赵三,把他的头置于箧中。贺金兰前来取箧,衙吏疑其为盗,揭箧见人头,囚贺金兰于狱中。包拯按部南康,方审清案情。第二十一出至第二十六出为气案,写瑞州一庞姓国戚,修炼长生药,山人海东青将杀一薛氏之子以合药,壮士养素劫而救之。海东青杀了庞国戚,弃尸于井,夺宝而去。养素追至,坠于井中。庞国戚的家人告养素于官府。包拯至瑞州雪其冤狱。第二十七出写包拯还朝,高阳、柳衣、贺金兰、养素四人前来送行。包拯把四个匾额分赠四人:一为“酒不可纵”,二为“色不可迷”,三为“财不可贪”,四为“气不可使”。此传奇的内容为劝善儆恶。本书有清雍正七年(1729)抄本。

猜你喜欢

  • 忠州直隶州志

    八卷首一卷,清吴友箎修,熊履青纂。吴友箎,江苏吴县(今苏州)人,监生,曾任忠州直隶州知州。熊履青,耳山郡人,举人,拣选知县。忠州汉属巴郡,建置代有变迁。忠州下属邑,旧曾有志。然忠州州志,一直无人编纂。

  • 便民图纂

    十六卷。无编者姓氏。《明史·艺文志》及《中国丛书综录》均著录为明邝璠撰。但据近人研究认为,此书并非成于一时一人之手。邝璠,字廷瑞,生平事迹不详。此书本属农书类,但由于书中所记内容“旁及祈福、择日及诸格

  • 读书通

    二十卷。明郝敬撰。郝敬(1558-1639)字仲与,一字楚望,京山(今湖北京山县)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历知缙云、永嘉二县,征授礼科给事中,乞假归养。补户科,因事受累,谪知江阴县。后归家杜

  • 九江府志

    ①十八卷,清江殷道等修,张秉铉等纂。江殷道字念鞠,汉阳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康熙九年(1670)任九江府知府。江殷道莅任后,适奉命纂修通志,江殷道乃设局修志,聘张秉铉等总其事,互相参订,遂成

  • 毛诗单疏校勘记

    三卷。近人刘承干撰。承干字翰怡,浙江吴兴人。承干刻有《嘉业堂丛书》若干种行世。《毛诗单疏》即为其中一种,此书为杨守敬随使日本所访得。原藏日本东京竹添井井居士家。原书本四十卷,今本首七卷缺,只存自第八卷

  • 素屡子

    三卷。唐张弧撰。张弧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是书以屡道、屡德、屡忠、屡孝等名分目,共十四篇,郑樵《艺文略》、《宋史·艺文志》皆作一卷。今本三卷,殆后人分析所制。是书,《唐书·艺文志》、晁公武《读书志》、陈振

  • 医故

    二卷。清郑文焯(1856-1918)撰。郑文焯字俊臣,又字叔问,号小坡,高密(今属山东)人。光绪年间举人。官至内阁中书。郑氏不求仕进,曾久客吴中。博学多才,兼通金石、书画,为近代词人。晚年研究医学,以

  • 六经正误

    六卷。宋毛居正(生卒年不详)撰。居正字谊父(因字通,或作“义甫”)衢州江山(今属浙江省)人。其父毛晃,曾著《增注礼部韵略》、《禹贡指南》等书。居正继承家学,钻研六书。嘉定十六年,诏国子监刊正经籍,被聘

  • 大唐三藏法师取经记

    见《大唐三藏取经诗话》。

  • 可园诗话

    八卷。清陈作霖(1837-1920)撰。陈作霖生平见《可园诗存》条。原署重光耄道人。陈作霖论诗不标榜宗派,此编以记述诗人事迹及载录诗作为主,理论阐述极少。作者在《例言》中说:“兹编搜采,以见闻所及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