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秀
江南诗僧。昭宗时居长安,为文章供奉。与郑谷、齐己为诗友。曾游南五台。事迹见《唐诗纪事》卷七四、《唐才子传》卷三。《全唐诗》存诗1首。另《锦绣万花谷后集》卷四存文秀诗2句,《全唐诗续拾》据之收入。
- 谢超宗
(?—约483)南朝齐陈郡阳夏人。谢灵运孙。宋文帝元嘉中,坐灵运事,随父谢凤徙岭南,元嘉末还。好学,有文辞,盛得名誉。起家奉朝请。补新安王国常侍。帝称其文“殊有凤毛,灵运复出矣”。宋明帝泰始中,为尚书殿中郎。入齐,为黄门郎。恃才使酒,坐失仪,出为南郡王中军司马。寻免官遭禁锢。武帝即位,使掌国史。娶张敬儿女为子妇,敬儿诛,被迫自杀。
- 阮侃
阮侃,晋代医家。字德如,陈留郡(今属河南杞县人)人。幼而聪慧好学,尝官至河内太守,尤对本草有所研究。著有《摄生论》二卷,未见传世。
- 曾迁
曾迁,字子殷,一字子长。博罗人。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一五五八)举人。官归化知县。事见清乾隆《博罗县志》卷一二。
- 方荫华
江苏武进人,字季娴。赵仁基继妻。与夫唱和,时称佳话。亦善鉴藏书画。有《双清阁诗》。
-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周沐润
周沐润,字文之,号柯亭,祥符籍山阴人。道光丙申进士,历官常州知府。有《蛰室诗录》。
- 郑公超
郑公超(约公元588年前后在世)字、里、生卒年均不祥,约陈末隋初间前后在世,能诗。陈后主时为奉朝请,武平三年(572),由祖珽招至文林馆,参与修撰《修文殿御览》,今存诗一首。
- 慕幽
五代吴至南唐初年诗僧。吴让帝大和七年(935)至南唐中主保大四年(946),曾书碑三通,刻石于寿州。又与齐己有过从。事迹见《宝刻类编》卷八、《唐诗纪事》卷七七。《全唐诗》存诗6首。
- 杨坚
(541—604)隋朝创建者。弘农华阴人,小字那逻延。杨忠子。北周时袭父隋国公爵。女为北周宣帝皇后。任丞相,总揽朝政。旋废静帝而杀之,自立为帝,建立隋朝。开皇七年亡后梁,九年灭陈,结束西晋末年以来三百年分裂局面,统一全国。在位时加强中央集权,改革官制、兵制,以考试选拔人才,废除九品中正制,各项措施于后代影响较大。仁寿四年病重,为太子杨广所杀。在位二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