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名。出《灵枢·癫狂》。即尾骨。详尾骶骨条。
见《本草纲目》。即枸杞叶,详该条。
六律中的六阳律之一。详六律条。
经穴名,代号BL4。出《针灸甲乙经》。别名鼻冲。属足太阳膀胱经。位于头正中线入前发际0.5寸,再旁开1.5寸处;或于神庭与头维两穴连线的内1/3与中1/3的交点处取穴(《铜人腧穴针灸图经》)。另说在前
出《伤寒论》。为火麻仁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见清·黄庭镜《目经大成》卷二。指凝脂翳症之翳色黄若鹅脂者。详凝脂翳条。
拇,同母。即母指。①手大指。《灵枢·五色》:“黑色出于庭,大如母指,必不病而卒死。”②足大趾。《素问·骨空论》:“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腘。”
见《金匮翼》卷五。即锡类散,见该条。
【介绍】:见李中梓条。
病证名。出《世医得效方》卷三。《伤科汇纂》卷九:“挫闪者,非跌非打之伤,乃举重劳力所致也。或挫腰瘀痛,不能转侧,或手足拗闪,骨窍扭出,其伤虽属寻常,若不及时医治,失于调理,非成痼疾,即为久患也。”治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