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即瞳神缩小。详该条。
书名。清·柳宝诒选评。刊于1904年。本书选编清代四位医家治案,有尤在泾《静香楼医案》2卷,曹仁伯《继志堂医案》2卷,王旭高《环溪草堂医案》3卷,张仲华《爱庐医案》24条。柳氏按病类拟定总目,下据不同
书名。御药院是宋、金、元三朝宫庭中药局机构。《御药院方》即其所制之成方配本,但三朝所修订之内容均有所不同。今存本为元代配本的一种。系1338年经许国桢等人修订者,共11卷。内容包括治风药、伤寒、一切气
病名。见《丹溪心法·脚气》。由湿盛生痰,湿痰下注而成。证见腿足重木,软弱无力,兼有大便滑泄等。宜用丹溪治湿痰脚气方(苍术、防风、槟榔、香附、川芎、条芩、滑石、甘草)。参见脚气条。
【介绍】:见何瑭条。
五种痰证的总称。①指风痰、热痰、湿痰、酒痰、沫痰。又指风痰、热痰、湿痰、酒痰、食痰。上述两种五痰,均见《儒门事亲·治法杂论》。②指风痰、热痰、寒痰、气痰、味痰。元·王珪《泰定养生主论》:“方书皆曰五痰
见《证治准绳·幼科》。即脾中积。详该条。
舌中黑无苔而干燥。为津液受伤而胃有虚火之象,宜清热养阴生津(见《伤寒舌鉴》)。
即中风恶证。《杂病源流犀烛·中风源流》:“《得效》曰:口开,心绝也;遗尿,肾绝也;手撒,脾绝也;眼合,肝绝也;鼻鼾,肺绝也。皆不治。五症中见一症犹可治。”参中风恶证条。
《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卷六十六方。栝蒌仁、炒牛蒡子、天花粉、黄芩、栀子、连翘、皂角刺、金银花、甘草、陈皮各一钱,青皮、柴胡各五分。水煎,入煮酒一杯和匀,食远服。治乳痈,红肿热痛,寒热往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