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妊娠三个月以内,因身体情况不宜继续怀孕,或适应计划生育的要求,经内服中药或外用中药等方法达到流产的目的。文献记载有关材料较多,可供参考。如:①汪嘉谟《胎产辑萃》:“妊娠羸瘦或挟疾病,脏腑虚损,气血枯
小儿指诊法十三指形之一。详十三指形条。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四。即串疽。见该条。
见中国医学约编十种条。
出《名医别录》。为牛蒡子之别名,详该条。
即失笑丸,见该条。
见《中草药通讯》(12):6,1976。即法罗海之别名,详该条。
是一部托名雷公的药物学著作。4卷(一作2卷)。作者不详。约成书于公元2世纪初。陶弘景认为本书在药物主治及品种方面较《神农本草经》有所补充。此外,还收载了一些新的药物,并论及药物的佐使相须。原书已佚。
证名。又称欠。见《医碥·欠嚏》。详欠条。
即经断复来。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