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医痊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官阶从七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官阶从七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治则之一。指治疗立法,切忌助长正当亢盛的病邪。出《素问·五常政大论》。对于邪气亢盛的实证,不宜用补益药,以免加重病情。
病名。见《焦氏喉科枕秘》。多因邪热积聚,复感风邪,风邪化热,客于肺系乃致病。初起咽干微红肿,灼痛面赤,继之邪热壅盛于里,则肿痛加剧,梗塞咽喉,致饮食吞咽障碍,或声嘶,或发寒热。治宜疏风清热,解毒利咽。
药物学著作。2卷。清·黄山采药翁撰。撰年不详。作者参阅自《神农本草经》至《本草纲目》共29家本草著作编成此书。共分水、火、土、金石、草、谷等16部。书中列举药物异名,但略于性味主治;末附《炮炙论·序》
病证名。小儿发热面赤,手足抽搐,两目上视,痰喘不已。诊其六脉俱伏,反无热象。治以疏风而热不除,豁痰而痰不消,定惊而惊益甚者,属痧胀。视其腿弯、肘弯有痧筋,用消毒三棱针刺之,紫黑毒血流出自愈(《痧胀玉衡
书名。清·陈杰辑。参见回生集条。
病证名。①指表邪因误下入里,无形之邪结于心下,按之柔和不痛的痞症。《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脉浮而紧,而复下之,紧反入里,则作痞,按之自濡,但气痞耳。”②指气膈。多因忧思郁结所致。《医方考·痞门
见《本草纲目》。为扁豆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疡科心得集》卷上。即腕痈。见该条。
病证名。出《太平圣惠方》第八十五卷。婴儿手足抽掣,多因妊母被风邪所袭;儿出生后,邪留脏腑,不得宣通,复感风邪,因而发病。其症多伴有壮热呕吐,睡时多惊,心神不安,身体强直,眼目反张。治宜祛风解痉。用羚角
见《秘传眼科龙木论》。三泪之一。指眼眵泪液混流,“稠如浊酒豆浆”。(清·黄庭镜《目经大成》卷二)。《银海精微》:“肺经实热故目眵泪出而不绝也。治之须用泻肺汤,泻肺经之实热,后用省味金花丸治其肺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