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指寒邪直中太阴或邪传太阴寒证。亦称太阴脏证。《通俗伤寒论·伤寒本证》:“邪传太阴脏证,口淡胃钝,呕吐清水,大腹痞满,满而时痛,自利不渴,渴不喜饮,小便短少色白。……此太阳寒邪,直入足太阴脏证也
指血中荣气有热而引起血肉腐坏,血气污浊不清。《素问·风论》:“疠者,有荣气热胕,其气不清,……皮肤疡溃。”张志聪注:“胕,肉也。……有荣气胕热者,言有因风伤荣气,搏而为热,热出于胕肉之间……。”
证名。出《诸病源候论·血病诸候》。又名血汗、肌衄。详血汗条。
见《草药手册》。为半边旗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手指麻木的别称。见《丹溪心法》卷四。详手指麻木条。
亦称气营同病。燔,焚烧;指火盛,亦即气分和营分邪热炽盛的病证。症见壮热、烦渴、神志昏迷,甚则透发斑疹、舌绛苔黄燥等。治以清气凉营为主。
证名。见《证治准绳·喘》。指肾虚不能纳气的气喘。多由喘证久延,或大病后元气受伤,真阳虚惫,肾气不能归元,孤阳浮越所致。《医贯·喘》:“真元耗损喘,出于肾气之上奔。其人平日若无病,但觉气喘,非气喘也,乃
将药物含在口内溶化的服药法,多用于丸剂或锭剂。可按病情需要,含后将溶液缓缓吐出,如急性扁桃体炎,用山豆根、玄参制成的丸剂;或含后将溶液嚥下,如治肺阴虚证,用滋阴清肺止咳的丸剂之类。
病症名。出《证治准绳·杂病》。多为胞睑受邪的证候。《张氏医通》卷八:“足太阳之筋为目上纲,足阳明之筋为目下纲,热则筋纵目不开,助阳和血汤;然又有湿热所遏者,则目胞微肿,升阳除湿防风汤;真阳不能上升者,
即喉咙。俗称嗓子。详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