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述义补
见伤寒论述义条。
见伤寒论述义条。
元代医务机构名。其职责为掌管医务行政及有关医学的诉讼等问题,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主管该机构。除中央外,又于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等五省也都设立一司。置于1288年(至元二十五年)。
即一孕生三婴。
见医药丛书条。
见《江苏省植物药材志》。为夏枯草之别名,详该条。
即儿科。又名哑科。见《医学正传》。《太平圣惠方》:“襁褓至一岁,曰牙儿。二岁曰婴儿,三岁曰奶童,四岁曰奶腥,五岁曰孩儿,六岁曰小儿,以至十五岁,皆以小方脉治。”
舌干燥、暗晦如煮熟猪肝色。为津气俱竭,属危重凶险之候(见《望诊遵经》)。
又名《眼科统秘》。1卷。清代作品。撰人、撰年均不详。书中简略记载了若干眼科病的症状与治疗方剂。本书收入《陈修园医书七十二种》中。
病名。出《医宗金鉴》卷六十八。又名手丫支、手背丫、手丫毒、丫痈、鸦叉、手丫疔、丫指毒。包括了手背丫及掌心丫。即五指丫处、结毒焮肿,除虎口外,皆同手丫发。证治同手发背条。
见《增订伪药条辨》。为牛黄之处方名,详该条。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三月泡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