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见《叶氏女科证治》卷二。指孕后血聚养胎,阴血不足,或因气怒痰阻气血,而致手足不举,体用不遂的病症。《叶氏女科证治》:“妊娠手足不能举动,乃痰闭气血也,宜乌药顺气汤(乌药、僵蚕、川芎、白芷、陈皮
证名。一作噁心。指胃气上逆,泛噁欲吐的症状。《诸病源候论》卷二十一:“恶心者,由心下有停水积饮所为也。……水饮之气不散,上乘于心,復遇冷气所加之,故令火气不宣,则心里澹澹然,欲吐,名为恶心也。”《罗氏
证名。指手足弛缓软弱无力。多由风、寒、湿邪阻遏经脉所致。《千金要方·诸风》:“中风,身体疼痛,四肢缓弱不遂。”可用羌活汤、五痹汤等。本证可见于中风、痹证等。
见《药材学》。即蜂毒,详该条。
病证名。“因阴虚不足,滞而不行,血至午后则敛,而气不充其血”(《古今医统》),故于午后视物昏朦。宜滋阴、益气、补血,用回阳汤加减。
病证名。《陈素庵妇科补解》:“妊娠足痿乃阴血聚养胎元,不能荣润筋骨,故自膝胻之踝胫,艰于履地,状如痿躄。……宜养血滋荣,壮筋健骨则两足自然有力。产后加温经强阴之药,宜大健步丸。”(熟地、砂仁、白术、苍
五迟之一。出《小儿药证直诀》。《证治准绳·幼科》:“凡儿生至周岁三百六十日,膝骨成,乃能行。”小儿周岁以后甚至二、三岁还不能步行者为行迟。肝主筋,肾主骨,小儿肝肾不足,或哺养失宜,脾胃虚弱,元气不充,
病证名。见《症因脉治》卷三。指感受外邪引起的消渴病,有燥火、湿火之分。详燥火三消、湿火三消、消渴条。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阳交,见该条。
见医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