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著作。清·许撰。4卷。本书为《洗冤集录》的一种增注本,除校录该书原文外,每段均加眉注小标题,另有评论、释义,使读者易于理解。作者本人通过多年的验尸实践,根据尸骨实物重新绘制了比较确切的全身骨骼解
同肢。见四肢条。
《洁古家珍》方。五倍子、地榆各等分。为末,每服五分至一钱,空腹米饮送下。治小儿脱肛。
见《广西本草选编》。为黄根之别名,详该条。
《外台秘要》卷十三方。芍药、桂心各八分,吴茱萸一合,朱砂、川芎、炮乌头、干姜各四分,川椒一两,栀子仁五分,炒巴豆四十枚(胡洽方有芫花四分、野葛皮二分)。为末,炼蜜为丸,大豆大,每服三丸,日三次。治诸尸
脚病名。即足部的各种扁平疣、寻常疣、粉瘤等。多为生物、物理刺激造成。症状轻微,后期转变为脚垫、垫黄或垫核后,疼痛显著;部分足瘊具有传染性。修脚业按其形态特点将足瘊分为刺瘊子(即寻常疣)肉瘊子(即扁平疣
见《本草纲目》。即鸦片,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拾遗》。为白接骨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清医家。字序五。祖籍毗陵(今江苏常州),自祖父始定居镇江。兄书玉,亦精医,昆仲医名振大江南北。尝助其兄著成《医原纪略》、《疡科补疽等。子孙均世其学。
即推拿麻醉。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