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进针时,针体和穴位皮肤间的角度而言。一般分为直刺、斜刺和横刺三种。采用何种角度主要与穴位的所在部位和治疗要求有关。有时同一穴位亦可采用不同角度进行针刺。
病证名。指经行肢体麻木抽搐,经后即消失。多因血虚与风痰所致。血虚多由素体血虚,营卫失和,筋失所养,症见全身麻木抽搐,头晕眼花、心悸失眠,治宜养血和营,佐以舒筋止痉,方用十全大补汤加白僵蚕,钩藤、鸡血藤
病名。见《诸病源候论》卷七。指伤寒过经不愈,邪毒上薰所致的咽喉痛。“伤寒病,过经而不愈,脉反沉迟,手足厥逆者,此为下部脉不至,阴阳隔绝,邪客于足少阴之络,毒气上熏,故咽喉不利,或病而生疮。”若其人恶寒
孕妇外感舌见灰黑。胎多难固。若面赤而舌灰黑,急用泻下以救其母,若面赤而舌微黑,仍须兼保胎,若面舌俱黑,则母子俱危(见《伤寒舌鑑》)。
【介绍】:见张千里条。
见藏府标本药式条。
病证名。出《素问·气交变大论》等篇。指目眦生疮。参见眦赤烂条。
病证名。见《外台秘要》卷二十二。又名红点舌。因心胃积热熏蒸,或胎毒上冲所致者,症见舌上生疮,舌裂舌肿,时流鲜血,口臭便秘,脉实有力,治宜泻火解毒。若虚火上炎者,多久治不愈,疮破成窟,四肢倦怠,脉虚大,
见《贵州民间药物》。为丝棉木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各。即手指挛缩不展。《太平圣惠方》第八十九卷:“夫小儿手拳者,由在胎之时,其母脏腑气虚,为风冷所乘,儿生之后,肝气不足,致筋脉挛缩,不能伸展,故令手拳不展。”治宜养肝柔筋,和血祛风之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