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本草纲目》。为青葙之别名,详该条。
见调疾饮食辨条。
五官之一。又名目、银海。为肝之窍。与解剖学同名器官同。由目珠、眼睑、眼带、眼眶、目系等组成。具有明视万物的功能。《灵枢·大惑论》:“五藏六府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精之窠为眼。”《灵枢·邪气藏府病形
见《本经逢原》。为灰碱之别名,详该条。
变蒸之候,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医学纲目》:“每经一变一蒸,情能既异,轻者发热微汗,其状似惊,重则壮热脉乱而数,或吐或汗,或烦啼躁渴。轻者五日解,重者七八日解,其候与伤寒相似。”古人认为,变蒸切不可妄
病名。出《外科全生集》卷一。即油灰指甲。详该条。
指体内轻清升发之气。走向上窍的阳气,发于肌表腠理的卫气,充实四肢而具有卫外作用的阳气等,均属清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
证名。见《证治要诀·脚气》。即足心痛。参见该条。
骨名。左右各十二条,后端皆与胸椎相连,上五条前端与胸骨相连;中五条前端融合成一条而连于胸骨;下二条前端游离,合而构成胸廓。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系心经实火所致。《审视瑶函》:“此症大眥之间生一漏,时流血而色紫晕。”参见漏睛疮条。